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114 年 1 月 31 日止,教育局訂定工作項目與績效指標說明如下,完整公文如附件。請同仁踴躍參與:
1、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1)113 年培訓編制內教師人數(含校長)達總數 100%。
(2)教師須參與實體課程或混成課程,純線上課程不採計。
2、 A3 數位素養增能研習(每人至少 3 小時):
(1)每年培訓編制內教師人數達總數 10%,每年不重複。
(2)113 年 4 月起可至「edu 磨課師」教師 e 學院專區(https://moocs.moe.edu.tw)參加課程,俟教育部
公告後通知。
3、教師參與外縣市辦理之研習時數補登網址:https://forms.gle/Hkb6W9kDbgCRj8NH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