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說明如下,請同仁定期更新作業系統: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5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0020046A 號函辦理。
二、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使用之網站與 APP 資安防護措施,建議定期辦理資安檢測(如網站弱掃、 APP 資安檢測)與更新作業系統。
桃園市立中興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