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辦法受理收件至 113年 3 月 10 日截止(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請參閱行該基金會網站:行天宮五大志業網/教育志業/資優學生長期培育( http://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
二、申請者務必填寫電子表單及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後郵寄回傳,以完成申請程序。
三、倘對本案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電話: 02-25671688分機 127 、 112 ,聯絡人:張先生)。
(一)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表現優異,且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二)於教育部公布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刊載之體育競賽種類中,個人競賽項目成績表現優異,近三年曾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培訓隊,或曾參與國際性具規模之比賽以及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符合培育條件之申請者中,若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