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研習摘要如下:
本案透過研習活動、實務研討及同儕對話,提升本市特殊教育教師擬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之相關知能,增進對情緒行為問題學生之輔導能力及增進教師輔導策略並實際運用於教學及輔導現場。
(一)參加對象:每梯次 120 人。
1、請本市各教階段正式特教教師擇 1 場次報名,並鼓勵各校專輔教師參與。
2、倘尚有餘額,則開放本市各教育階段一般教師及代理教師報名參加。
(二)地點:本市龍岡國中(活動中心)或東門國小(綜合大樓 2F)。
(三)日期及時間:共 10 場次,時間皆為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假辦理:
1、 11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東門國小)。
2、 112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3、 112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東門國小)。
4、 113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學前場次(龍岡國中)。
5、 113 年 3 月 2 日(星期六)高中國中場次(東門國小)。
6、 113 年 3 月 16 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東門國小)。
7、 113 年 4 月 27 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8、 113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9、 113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高中國中場次(龍岡國中)。
10、 11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二、、請參加人員於欲報名場次日期一週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錄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研習報名。
三、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適逢寒假及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
四、本案研習聯絡人:本市國中特教資源中心莊老師(03)4661231 分機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