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如下,詳附件。有意參與教師請洽資訊組: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9 月 2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22703741 號函辦理。
二、 為引導師生善用生成式 AI 進行教學及學習,同時培養師生正確使用生成式 AI 之方式與態度,旨揭方案將透過教學使用回饋,完善生成式 AI 學習夥伴。
三、 實驗方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 申請對象:本市 3 至 12 年級之中小學教師。
(二) 計畫期程:自 1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三) 有關審查評分原則、使用方式及執行配合事項,請參閱徵件須知(附件 1)。
四、 有意申請之學校,請於 112 年 10 月 6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附件 2)核章版正本,函送本局辦理(郵戳為憑)。
五、 檢送徵件須知、申請表及教育部徵件簡報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