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本市要點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第肆點第三項第(一)款第 4 目:修正為『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參與實驗教育之參賽者』。 |
(二) | 第肆點第三項第(六)款:修正為「...。(備註:團體組採計 110 、 111 學年度成績;個人組於 113 學年度開始實施。)」。 |
(三) | 第陸點第一項第(一)款:恢復為「甲組: 31 人至 75 人為限。」。 |
(四) | 第玖點第四項第(二)款:修正為『各級學校團體甲、乙、丙組彩排: 112 學年度取消彩排登錄,更改為比賽前走位,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二「桃園市 112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走位須知」。』。 |
(五) | 第壹拾壹點第十一項:修正為「節目說明或故事大綱得由參加單位或個人打印 7 份,...。」。 |
(六) | 附件二第一項:修正為「112 學年度取消彩排登錄,更改為比賽前走位。」。 |
(七) | 附件二第二項:修正為「...,賽前走位乙丙組 3 分鐘(兒童舞蹈 4 分鐘)、甲組 6 分鐘(兒童舞蹈 7 分鐘)均由承辦單位事先安排,比賽實際進行狀況請參考現場【即時賽事】。」。 |
(八) | 附件二第九項:修正為「團體組賽前走位時間結束前 10 秒按鈴宣告退場,請依工作人員之指揮立即撤離舞臺,重新準備就位正式比賽開始。」。 |
(九) | 附件三第二項:修正為「...。若仍發生點數相同之情況,就以兩者之 7 位評審高低判定名次。」。 |
(十) | 附件五第十五項:修正為「...;惟兒童舞蹈以 12 人為上限(演出人員不列入計算);國小 2 年級以下非舞者禁止隨行入場。」。 |
三、 | 旨揭比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
(一)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游藝館(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 141 巷 100 號)。 |
(二) | 比賽日期: 112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起至 11 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賽程安排先一區後二區。 |
(三) | 報名日期: 112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至 10 月 17 日(星期二)止。 |
(四) | 報名方式: |
1、 | 上網報名: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 4 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後, 2 份向本市主辦單位報名, 2 份報名者自留(攜帶至市賽及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未報名者,不得參賽。 |
2、 | 寄出報名表:於 10 月 17 日(星期二)前(郵戳為憑)將紙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地址: 32447 桃園市平鎮區廣平街 1 號,輔導室特教組收,電話: 03-4917491 轉 611 、 610),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時不予受理。 |
(五) | 抽籤及領隊會議: |
1、 | 日期: 112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逾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公開代抽,不得異議。經抽籤後,一律不得要求更換名單。 |
2、 | 地點: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志道樓 6 樓講義堂,不另發通知單。 |
3、 | 領隊會議後即進行抽籤,各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
四、 | 本市要點請逕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下載參閱。 |
五、 | 如對本比賽報名有相關疑問,請洽復旦國小輔導室特教組葉宛芃組長,聯絡電話: 03-4917491 轉 611 ,傳真: 03-49437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