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7月31日府交運字第1120210117號函轉交通部鐵道局112年7月24日鐵道營字第1123502204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市高鐵沿線區域屬遙控無人機禁止活動區域,已由相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並公布於民航局之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倘未經核准進入禁限航活動區域,將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予以裁處。
三、另台灣高鐵公司為維護高鐵行車安全,高鐵沿線(含軌道、系統設備、場站設施等區域)周邊嚴禁以遙控無人機進行飛行或空拍可能影響高鐵行車安全之移動物體,倘各校及民眾若發現前述物體鄰近或侵入高鐵沿線時,請即通報該公司行控中心 03-262-2905或警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