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112年度社政及教育場次未滿20歲懷孕服務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一案,請轉知所屬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7月3日桃社兒字第1120061954號函辦理。
二、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加強未滿20歲懷孕服務各網絡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知能,委由旨揭基金會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日期及參加對象如下:
(一) 課程日期:
1、第1場次(高雄市):112年8月3日(星期四)至4日(星期五)。
2、第2場次(臺中市):112年9月4日(星期一)至5日(星期二)。
(二) 參加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及教育未滿20歲懷孕業務相關承辦人員、民間團體承辦未滿20歲懷孕服務第一線工作人員。
三、本案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國立及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假登記。
四、檢附本案報名簡章1份,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逕洽詢旨揭基金會蕭社工,電話:(04)22275995轉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