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6 月 21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20052907 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臺中市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或安置特 殊教育學校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三、旨揭作業預計自 112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至 7 月 12 日(星期三) 受理報名,如有學生欲報名臺中市餘額安置,請至臺中市 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 →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查閱「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 111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 安置作業注意事項」,並請依期協助學生完成網路報名作 業。
四、該局訂於 112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假臺中市山線特教中心(豐原國小內)辦理「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 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資料審查作業」,倘貴校學生 報名旨案餘額安置,請務必於前揭期限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請依上開時程依簡章規定備齊學生報名資料準時前 往,以免延誤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