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2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56509A 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法務部與教育部自 97 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期藉由辦理旨揭活動,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協助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 |
三、 |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
(一)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1 至 3 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 1 至 3 年級)」分組競賽。 |
2、 | 活動方式: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 2 階段競賽。 |
3、 | 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
4、 | 網路初賽:自 112 年 8 月 18 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25 日止。 |
5、 | 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 5 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及教育局(處)。 |
(二)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
2、 | 活動方式:不設教案設計主題,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題,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進行教案設計。 |
3、 | 教案參賽:自 112 年 8 月 18 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5 日止。 |
4、 | 活動獎項:各組取前 3 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並設「推薦學校獎」,鼓勵教案推薦學校。 |
四、 |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請將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賽。 |
(二) | 請於 112 年 6 月 15 日前上網填復請貴校活動聯繫窗口資訊(填報網址: https://www.moj.gov.tw/2818/119811/),以利後續活動宣導與競賽聯繫。 |
(三) | 為使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請於報名、競賽期間( 112 年 8 月至 12 月)將「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 https://compete.law.moj.gov.tw )納入貴校網路連結之「白名單」,避免競賽活動期間,因各學校學生同時間大量連結至競賽活動網站,誤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結,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
(四) | 請以「議題融入課程」方式鼓勵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學生參賽,並透過相關宣傳管道加強協助宣導本活動,以利提升教案競賽活動之甄件件數。 |
(五) | 請透過校務會議、教師研習及學生班、週會等宣導時機,加強宣導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要點,並鼓勵貴校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學生參賽。 |
五、 | 檢附「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