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 111 年 12 月 5 日桃教學字第 1110116958 號函文處理。 |
二、 | 請有意報名本校圖書館志工服務,請自行點選報名相關連結:https://reurl.cc/V8GjZN 。 |
三、 | 服務時段選擇,詳如附件一說明 |
四、 | 圖書館公共服務項目: |
(一) | 閱覽區環境整理。 |
(二) | 圖書資料上架、整架。 |
(三) | 環境整理與其他。 |
五、 | 受理對象:本市國中以上各級學校在校學生。 |
六、 | 服務時數:每次以 3 小時為原則,依本館圖書館指示人員單位需求安排時段。 |
七、 | 服務公約: |
(一) | 遵守館內各項閱覽規定,不可大聲喧嘩。 |
(二) | 發揮細心及耐心,完成交付工作。 |
(三) | 維護學校校譽。認真工作、有效率、負責任。 |
八、 | 認證:公共服務結束後由受理單位於「公共服務紀錄卡」上蓋章並註記日期,若於當日無法認證者,由受理單位開具時數認證證明,學生日後可持時數認證證明至受理單位補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