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 112 年 5 月 29 日府衛健字第 1120143005 號函辦理。 |
二、 | 在全球暖化趨勢下,我國近年受氣候變遷影響造成氣溫極端偏高,若無適當防護措施任何人都有可能會發生熱傷害,尤其是脆弱族群,如嬰幼童、高齡者(如長照機構、居家、獨居)、慢性病者、服用藥物者、戶外工作者、運動員或密閉空間工作者及過重者、學生族群、孕婦、遊民街友、身心障礙者(尤其是第一、二、四、七、八類障礙者)等,容易因高溫而造成熱傷害。 |
三、 | 為強化高溫熱傷害整備防救能力及易受傷害族群之多元關懷措施與管道,衛生福利部提供旨揭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在炎炎夏日的高溫環境,更應注意避免或減少曝曬於高溫環境下,並保持「涼」爽、「補」充分水分及提高警覺「心」,以預防熱傷害的發生。 |
四、 | 為積極預防校園熱傷害事件,辦理各項活動及課程時,應先行掌握氣象局發布之體感溫度預報,倘當日體感溫度達標,即應調整各項活動及課程實施方式;倘當日體感溫度未達標,亦請多加留意學生(童)情形,避免學生(童)長時間曝曬於烈日下。 |
五、 | 另「桃園市所屬學校戶外活動因應高溫處理原則」提供各校(園)參考運用,各校(園)仍得視學校場域規劃及學生(童)身體情形等條件安排適當活動及場所,惟請各校(園)務必留意學生防曬、飲水及健康等情形,以降低校園發生熱傷害之風險。 |
六、 | 檢附旨揭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桃園市所屬學校戶外活動因應高溫處理原則及宣導海報各 1 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