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5月26日桃社兒字第1120050412號函辦理。
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增進我國兒少瞭解《兒童權利公約》之核心精神,並透過國家人權委員會撰擬之獨立評估意見,理解我國兒童權利發展情形與困境,爰以兒少作為閱讀主體,將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改編為旨揭書籍。
三、旨揭書籍電子檔以電子書形式發行【下載路徑:國家人權委員會官方網站/教育宣導/出版品/島嶼上的兒權進行式-10堂給孩子的兒童權利必修課(CRC獨立評估意見兒少版)】;並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CRC資訊網(路徑:教育宣傳/多元素材/國家報告與審查;http://crc.sfaa.gov.tw/)。
四、本案倘有未境事宜,請逕洽承辦人:唐干惟,聯絡電話:04-2250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