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3 月 16 日府社障字第 1120063426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於提供資訊和服務時,務必考量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等不同障別者需求,提供可及性格式,並積 極諮詢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團體,以促進身心障礙者接收 資訊之權利。另提供電話專線服務時,應同時提供其他多 元管道,如文字客服、電子郵件、手語視訊服務等,以避 免只提供單一管道,致使部分障礙者無法使用該項服務。
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日前已編製
「身心障礙者融合式 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
「臺灣易讀參考指南─讓資訊易讀易懂」、
「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
並公告於 CRPD 資訊網宣導專區(網址:https://crpd.sfaa.gov.tw/), 請貴校妥為運用並可納入教育訓練,以提升校內人員之障礙意識。
四、檢附原函附件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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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內容,請點以下的文字 :
1.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 (sfaa.gov.tw)
2.易讀專區 (sfaa.gov.tw)
3.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 (sf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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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輔導室公告
輔導室網頁 - 函轉衛生福利部「政府宣導素材應注意之可及性格式」 (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