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2 年 2 月 22 日師大體研中字第 1121004598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提供成績優異隊伍演出之舞台及交流觀摩之機會,特規劃辦理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特優成果展演活動,希望藉由此次展演, 更進一步推廣校園舞蹈教育。
三、申請資格:榮獲 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甲、乙、丙最佳編舞及乙、丙組特優,方可報名參加 112 年展演活動。
四、報名方式:請於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將報名表(如附件)函文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以完成報名程序。
五、有關展演相關資訊,請詳見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雁慈小姐(電話: 02-77493242)。
六、檢附 112 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遴選原則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