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2 年 2 月 18 日藝演字第 1120000441 號函辦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2 年 2 月 9 日發布之放寬室內口罩規定,為更符應競賽實際需求,依前開教育部函頒修訂「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應變計畫」修訂旨
揭處理原則,調整重點如下:
(一)有條件參賽:
1、參賽學生競賽當日具自主防疫身分且無症狀者,可參加比賽。
2、團體組學生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者,該名團員不得參賽;其餘團員無症狀者,可參加比賽。
(二)各競賽辦理期間口罩佩戴規定:
1、與會人員活動期間彼此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參賽者(含指揮)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演出
前及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1)舞蹈比賽(全區個人/團體乙、丙組): 112 年 2 月 21 至 3 月 11 日由桃園市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團體組): 112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由臺北市、彰化縣及高雄市辦理之賽程。
2、全體與會人員(參賽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審及陪同人員)自主佩戴口罩:
(1)舞蹈比賽(團體組): 112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23 日由臺北市、嘉義縣承辦之賽程。
(2)音樂比賽(個人組): 112 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29 日由嘉義市承辦之賽程。
(3)戲劇比賽(團體組): 112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24 日由花蓮縣承辦之賽程。
(4)鄉土歌謠(團體組): 112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4 日由新竹市承辦之賽程。
(三)音樂比賽合奏類(含絲竹室內樂)協助搬運樂器人數規定由原 25 人調整為至多 50 人;惟為維護全體與會人員身體健康,仍請各參賽團隊視參賽人數、實際需求及必要性規劃協助搬運樂器人數。
三、本案承辦人:
(一)舞蹈比賽:許小姐, 03-3322101 分機 7471 。
(二)音樂比賽、鄉土歌謠比賽:葉老師, 03-3322101 分機 7471 。
(三)創意戲劇比賽:高小姐, 03-3322101 分機 7467 。
四、檢附旨案處理原則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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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公告
輔導室網頁 - 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修訂「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 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