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2000891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受理收件至 112 年 3 月 10 日截止(郵戳為憑);詳細 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請參閱基金會網站:行天宮五大志業 網/教育志業/資優學生長期培育(http://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三、申請者務必填寫電子表單及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 後郵寄回傳,以完成申請程序。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詢基 金會(聯絡人:張先生,電話: 02-25671688 轉 127 、 112)。
四、檢附基金會函文、旨揭辦法及申請書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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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公告
輔導室網頁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稱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相關資料 (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