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111 年 12 月 22 日桃資源字第 1110011366 號函、本府 111 年 11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110318679 號函暨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簡章安置類型含「112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 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112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 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簡章」及「112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檢附前開簡章開缺名額一覽表各 1 份,亦可至「桃園市身心 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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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輔導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