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家庭教育法第13條,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建構家庭教育優質課程,提供典範學習。
二、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一) 時間: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2:30。
(二)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福豐國民中學3樓演藝廳(提供汽機車停車位)。
(三) 參加對象: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含校長、教師、專任輔導教師、行政人員等計150名。
(四)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0月20日(四)前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承辦單位-霞雲國小」登錄報名,研習名稱: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研習編號:E00180-220900004,全程參與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三、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含教師、輔導
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等相關推展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倘有時數需求者,請踴躍報名參加;另惠請貴校核予參訓人員於研習期間,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請詳閱計畫,倘有報名疑問,請洽霞雲國小教導主任賴鈺筑(03-
38222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