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自 111 年 10 月 13 日起,
一、學生確診:
(一)確診者:實施 7 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才可入校上課。
(二)確診者的同班同學:確診者前 2 日內曾到校上課,學校提供 1
(三)與確診者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 15 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等)
二、教師及職員確診:
(一)確診教師一律請「公假」,課務由學校協助進行課務排代。
(二)確診個案導師班級與授課班級學生,皆不受影響。
(三)比照職場匡列確診教師座位「九宮格」同事,由學校提供
三、教職員工及學生的「同住家人確診」
(一)提報為密切接觸者,實施 3+4(未打滿 3 劑疫苗)或 0+
(二)倘若有症狀,請在家中自主防疫。
(三)不論3+4或0+7,後面的+4、+7為自主防疫,
(四)如果有快篩試劑需求,可向衛生組領取申請書填寫申請。(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