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說明如下,研習場次如附件:
一、 依據桃園市 111 年度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學 習推動重點學校計畫暨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1 日桃教資字第 111007955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公立國中小學現職教師。
(二) )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點選 「活動查詢」,點選「活動編號」輸入活動編號報名(主 辦單位:龍潭國小)。
(三) 課程內容與時間:各場次內容詳如附件。
三、 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並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 參與教師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各場次依研習時間核予 研習時數。 四、 本案聯絡人:新屋國小資訊組長鍾新豐 電話: 03-4772016#211 ,教學組王藝臻 電話: 03-477201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