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說明如下,詳見附件: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24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12702031 號函辦理。
二、旨案依據行政院 110 年 12 月 16 日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規劃辦理 BYOD & THSD 實施計畫,計畫期程自 111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補助對象為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說明如下:
(一) BYOD(學生自帶載具到校學習):
1、 學習載具:參與班級至少需有 50%學生自己攜帶學習載具到校,其餘學生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2、 補助經費:參與班級每學期每班新臺幣(以下同)1 萬 5,000 元整(業務費)。
(二) THSD(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
1、 學習載具:參與班級 100%學生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2、 補助經費:參與班級每學期每班 1 萬元整(業務費)。
三、 上開 2 項計畫可同時申請,有意申請之學校,請於 111 年 6 月 7 日(星期二)下班前,將申請公文、申請表(含學校經費表)1 份及電子檔光碟 1 份(含核章 pdf 檔及 word 檔)送達本局辦理初審核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