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據 111 年 5 月 12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43560 號函及 111 年 5 月 24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47020 號函辦理。
二、原因:因應新冠肺炎之防疫作法,學校或班級實施全校或部分停課措施,學生繳納之午餐費、課業輔導費等等各項費用,將核實辦理退費並撥付經濟弱勢學生之午餐補助。
三、退費或發放補助方式:
(一)匯款至學生金融帳戶。若學生無金融帳戶,則改撥至家長帳戶。
(二)彙整各處室各項費用後,以一次性發還為原則。(減少匯費損失)(會整理費用明細給學生核對)
四、撥補費用期限: 111 年 7 月 31 日以前完成作業。(考量 9 年級學生畢業典禮日期及視金融帳戶蒐集與核對作業速度,儘可能優先處理完畢)
五、調查表單之各項個資,學校必謹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管理各項資料。(考量網路資安,調查表單之連結,委由導師向家長轉傳,不於本公告中公開)
六、以上作法若有疑問,請洽總務主任陳玉靖 (03-3694315 轉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