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10037646 號函辦理。
二、因近期學生自我傷害案件頻傳,請貴校加強校園自我傷害 高風險學生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關懷學生於季節交替之 際,疑有病情變化或情緒失調狀況者,請學校主動協助關 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相關協助,完善 心理支持系統。
三、另請確依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落實各項檢核工 作,適時檢討校園安全維護人力各項資源配置,結合教 育、消防、民政、社政等相關單位,建置綿密校內外防護 資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