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1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請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員工踴躍報名, 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報名日期為 111 年 4 月 11 日至 6 月 10 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 9 月 3 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 9 月 25 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1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https://reurl.cc/kVNDpr)。 |
二、 | 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
(一) | 111 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
1、 | 10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
2、 | 15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每台遊覽車上限 8,000 元)、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
3、 | 申請至 111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
(二) | 111 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
1、 | 每單位限報 1 組、每組人數至少 15 人(含)以上,另每人限參加 1 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
2、 | 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 10,000 元禮券。 |
3、 | 申請至 111 年 7 月 10 日(星期日)截止。 |
(三) |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
1、 | 設籍桃園市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 1,000 元獎勵金。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30 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
(四) | 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
1、 |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 1,000 元禮券及敘獎。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2 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
(五) | 桃園市政府 111 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
1、 | 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證首長班。 |
2、 | 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 15 人。 |
3、 |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
(六) |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
三、 | 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reurl.cc/Np9rZn)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