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2600814A 號函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 111 年 2 月 24 日新聞稿,自111 年 3 月 7 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 10 天之規定,爰修正旨揭處理原則附件 1-1 、 1-2 、 2-1 有關 14 天(日)內症狀之日程調整為10 天,修正內容請詳閱修正對照表。
三、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業於 111 年 2 月 22 日辦理競賽, 為維護競賽之一致性、公平性、團體組參賽學生於舞臺上無法保持安全距離,且跨縣市移動增加防疫風險;另音樂比賽合唱類依據指揮中心規定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爰仍 維持處理原則之規定。
四、本案承辦人:
(一)舞蹈比賽:許睦妍小姐, 03-3322101 分機 7471 。
(二)音樂比賽、鄉土歌謠比賽:葉奕菁老師, 03-3322101 分機 7471 。
(三)創意戲劇比賽:高琪萱小姐, 03-3322101 分機 7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