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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陳靜茹 - 學務處 | 2022-02-16 | 點閱數: 17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2 月 7 日臺教秘(五)字第 1114100673 號書函辦理。
二、 教育部請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 4 點、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調整各教育階段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金額、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補助資格限制項目不得重複申請及重複領取者應請辦理繳回等規定。
三、 教育部作業網站受理申請期間自本(111)年 2 月 16 日至 3 月 15 日止,逾期不受理。本市書審日為 111 年 3 月 9 日,若低收入戶之學生已於 3 月 9 日至 3 月 15 日填妥申請書及經過各校初審通過,請速電洽承辦錦興國小協助後續辦理,申請作業若逾 3 月 15 日晚上 12 時,系統即關閉無法上網登錄受理,且後續無補申請作業,請各校確實掌握時效,以維護學生權益。另為協助弱勢學子順利就學,請於助學金核撥後即時全額發放,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壓苛扣。
四、 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 6 點規定,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領取者,應繳回:
(一)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 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 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 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 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 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五、 本助學金採書面及網路登錄併行作業,請各校主動積極協助辦理,並下載 110 學年度格式相關文件提供學生填報。另為維護弱勢學生權益,避免影響其心理及不當標記,請於辦理符合資格學生申請及領款等相關手續時,務須確實落實學生身分保密。
六、 如有學校改制或新設,致學校代碼有更動者,請通知本市承辦學校錦興國小聯繫本案委辦學校(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更正。
七、 另為配合低收入戶證明免檢附政策,國中小低收入戶證明,學校端自行留校備查無需交至審查學校,查核有疑義時另通知繳交。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 111 年 1 月、 2 月、 3 月之三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本案委辦學校(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將與相關單位查調,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八、 本次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案需完成「網路登錄」及「書面資料現場審查」作業:
(一) 「網路登錄」作業訂於 111 年 2 月 16 日開始【請於書審 3 月 9 日前完成】,請詳閱附件申請學校操作手冊及相關注意事項後,再進行線上填報作業,若無學生申請,學校仍須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填報更新本學期資料與學生總人數。教育部學產基金「網路登錄」網址: https://moe.lths.tc.edu.tw/Default.aspx 。請務必詳細確認網站上帳戶戶名、帳號是否正確。
(二) 「書面資料現場審查」作業:
1、 審查時間【務必親送】: 111 年 3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止受理。
2、 審查地點:桃園市蘆竹區錦興國小教務處電話: 03-3228487 分機 210 。(地址: 33848 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一段 100 號)(因校園陸續有工程施作,停車空間有限,開車者請盡量共乘,或自行到外面停車格或停車場停車)
3、 送審資料:
(1) 表四(印領清冊,要蓋學校印信)。
(2) 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蘆竹區錦興國民小學,事由:教育部學產基金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備註欄:本案文號)(採用桃園市各校統一收據,不使用教育部表三領款收據)。
4、 表一(申請表)及表二(學生名冊)由各校自行留存,並將表一文件依申請編號順序掃描後存成 PDF 檔,上傳至學產基金網站,由審查學校審查。
5、 請各校承辦人於送件審查時攜帶【職名章】,本局同意送件期間各校予以公(差)假登記。
(三) 如遇作業相關疑難,請先行參閱手冊及說明。網路操作介面問題請洽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電話: 04-23898940 轉分機 69 、 71 ,書面送件問題請洽錦興國小教務處陳主任;電話: 03-3228487 分機 211 。
九、 有關「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未上網填報撥款進度或各校基本資料有所變動、不齊全者,務請上網檢視、填報及修正相關資料。
十、 隨文檢附申請注意事項、各項申請表件(含範例)各 1 份。

 

十一、欲申請者請於 2/25 中午 12 點前將相關表件送至訓育組盧淑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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