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好:
推薦人員方式:由家長會、教師會、學校行政單位或學生自治會推薦人選,向學校遴薦小組提出推薦,亦可逕向遴薦小組提出自我推薦;並請提供推薦書(如附件-111 年度推薦書)。
受理推薦期限: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20 日止。
餘請詳閱附件
桃園市立中興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