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國中 111年 1月 7日桃國教字第 111000012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競賽辦法摘要如下(餘請詳參實施計畫):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 |
(二) |
專題報告送件:自 111年 3月 21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 日止。 |
(三) |
公布決賽隊伍:於 111年 4月 22日前公布於桃園國中網站( http://www.tyjh.tyc.edu.tw/)。 |
(四) |
決賽時間及地點: 111年 5月 14日(星期六)假桃園國中舉行。 |
(五) |
成績公布: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站( http://163.30.179.11/)。 |
(六) |
請惠允核予決賽當日帶隊教師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在不影響公務及課務之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
(七) |
獎勵: |
1、 |
參賽作品錄取第一名 1隊,第二名 2隊,第三名 3隊,頒給學生獎狀及圖書禮券;佳作若干名頒給獎狀。 |
2、 |
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核予嘉獎 2次,第二名核予嘉獎 1次,第三名及佳作頒給獎狀 1紙。 |
三、 |
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桃園國中教務處設備組,聯絡電話: 3358282轉 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