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宣導工作實施計畫暨本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 組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對象為就讀或設籍本市之 國小六年級學生,訂於 3 月辦理初選、 4 月至 5 月辦理複選, 為使親師生充分知悉鑑定相關訊息,特製作宣導摺頁發放予各校。
三、檢附宣導摺頁電子檔 1 份。
桃園市立中興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