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 110 年 2 月 26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16344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家庭教育法」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修正,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對相關法規之認識,並強化其處遇有重大違規事件
學生之家長或有優先接受家庭教育需求家長之能力與策略,以期更有效推展家庭教育,維護家庭功能運作,爰辦理旨案計畫。
三、查本中心前於 110 年 8 月 23 日辦理第一梯次課程講座,本梯次為進階課程,研習資訊如下:
(一)辦理地點:本中心 2 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1 號)
(二)實施對象: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公私立學校輔導主任、專兼任輔導教師,每場次以 30 人為限。
2、本次課程為第一梯次課程內容之延續,以參與過第一
梯次者優先錄取。
(三)研習時間:為上午場及下午場各 2 場次,課程內容一致,可依需求選擇。
1、上午場: 11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09:00-12:10
2、下午場: 11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13:00-16:10
(四)研習內容:
1、親職諮詢實務技巧與家庭教育資源的運用。
2、人際歷程關係取向之家庭教育輔導策略、技術及演練。
四、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上午場: 3298552 ,下午場: 3300021 。
五、研習時數:每場次全程參與者核予「教師研習時數」3 小時,並配合簽到及填寫回饋問卷。
六、惠請貴校給予參訓之本市現職教師,於研習期間,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七、本研習如有疑問,請洽本中心承辦人林恩年,連絡電話 03-3366885 ,分機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