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1 月 19 日北市教特字第 1103107309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
1、無設籍限制,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視覺障礙學生。
2、應屆畢業生(110 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 21 足歲以內(民國 90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 生)且目前未具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者。
3、持有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或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視覺障礙類或視覺障礙併其他障礙)。
(二)報名日期: 111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 五)。
(三)晤談及安置會議時間: 111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起。
(四)安置結果公告: 111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預定日期)。
(五)報名方式: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111036 臺北市士林區 忠誠路二段 207 巷 1 號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 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
三、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trcvi.tmsb.tp.edu.tw/)或臺北市立啟明學校網站(http://www.tmsb.tp.edu.tw/)下載運用。
四、倘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吳老師、姜主任(聯絡電話: 02- 28740670 轉 1609 、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