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健康促進中心議題學校-「正向心理健康促進」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目的: |
(一) | 培養全市親師生正向心理健康促進教育核心能力,期使有健康生活、健康知覺和正向心理健康知識、技能及態度。 |
(二) | 透過學藝競賽提升正向心理健康觀念。 |
(三) | 為落實健康促進學校,提倡正向心理健康觀念,並提升兒童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
三、 | 參加學生:請各校徵選高中、國中、國小高年級(小五、小六),每校最多二件,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
四、 | 獎勵方式: |
(一) | 第一名(高中 1 名、國中 1 名、國小 2 名,共計 4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1,200 元。 |
(二) | 第二名(高中 1 名、國中 2 名、國小 3 名,共計 6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800 元。 |
(三) | 第三名(高中 1 名、國中 2 名、國小 3 名,共計 6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500 元。 |
(四) | 佳作(各組若干名):獎狀 1 紙。 |
五、 | 請各校於 110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前將學生作品、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以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等,以郵寄或親送至幸福國小學務處( 33345 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 115 巷 20 號),並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健康體位學藝競賽」。 |
六、 | 本案倘有疑問者,請洽幸福國小學務處衛生組長,電話: 03-3194072 分機 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