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42975 號函辦理。 二、因近期學生自我傷害案件頻傳,請貴校加強校園自我傷害高風險學生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關懷學生於季節交替之際,疑有病情變化或情緒失調狀況者,請貴校主動協助關 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相關協助,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三、請貴校加強督導檢視學校校園環境設備安全,並評估校園樓層三樓以上的陽台(露台、窗台)及頂樓之危險性,以維護學生安全。
桃園市立中興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