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111 年桃園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田徑及游泳競賽規程。 |
說明: |
一、 | 依據 110 年 9 月 22 日「111 年桃園市中小學校聯合運動會暨參加 111 年全中運組隊籌備會議」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111 年桃園市中小學校聯合運動會」係桃園市遴選 11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田徑及游泳代表隊之指定賽會。 |
三、 | 旨揭賽事日期、地點如下: |
(一) | 田徑: 111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至 2 月 20 日(星期日)假桃園市立田徑場舉行(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 號)。 |
(二) | 游泳: 111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至 2 月 20 日(星期日)假中原大學室內游泳池舉行(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 |
四、 | 參賽組隊方式: |
(一) | 國民小學組:由本市 13 區中心學校辦理分區選拔賽,選拔區內績優選手組隊代表該區參加,惟由各校自行報名。 |
(二) | 中等學校組:本市境內各公私立中等學校,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