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5874 號函辦理。
二、開學期間,請貴校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學生在開學期間出現適應不良者,請
學校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三、請加強宣導運用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 年度高國中小
學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實施計畫」暨心衛諮詢服務相關
輔導管道(本局 110 年 9 月 3 日桃教學字第 1100078637 號函諒
達在案),以及強化校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
(如衛政、社政與醫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
尋求地方社區(心衛)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
決所遇問題,避免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