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0 年 9 月 7 日府社兒字第 1100226338 號函暨本市 109 年第 4 次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加強本市兒童及少年虐待案件之預防,並於相關會議或訓練中運用簡報或案例分享,以提醒一線服務人員,倘遇民眾因疫情影響造成父母失業之經濟壓力、非婚生子、單親育兒、與外界疏離、疫情造成之壓力、心理衛生健康等問題時,應主動關心,如涉及兒少發展不利處境致有特殊照顧或福利需求者應通報或轉介家庭服務中心、自殺防治中心、早療通報及轉介中心等相關資源提供服務,以減少兒虐憾事發生。
三、本案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四、檢附重大兒虐案件預防簡報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