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境清寒學生繳納學雜費、營養午餐費或學校預先代墊款項之情形,採取為期一年的助學方式,每月補助每位學生 600元並整筆匯款至學校帳戶。
2.不受理已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之學生或軍公教人員子女,應屆畢業生新申請或續約需導師協助追蹤升學動向及助學金使用發放至助學期結束。
3.全年度(不含 7、 8 月)皆可受理申請,每校新增推薦學生以 15名為限(不包含續約之受助學生),受捐助之學生每位可獲為期 1年,每個月新台幣 600元助學金,每人共計 7,200 元,由導師代領依照受助學生的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4.助學金僅針對申請學生個人,不補助家庭生活或儲蓄使用,用途不限:社團、畢旅、畢冊、檢定考試費、醫療輔具、衣物、早晚餐、交通等皆可,列舉方式請以一年 7,200元計,學生自傳如非親筆,請註明代筆原因再上傳。
5.申請學生轉學或異動請立即告知基金會。
附註:目前已接受本會補助中學生每年需重新評估並持續送件申請以免補助中斷,並請於補助到期當月 20日前上線辦理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