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1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 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 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 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詳細說明請參閱實施辦法,請自行申請並注意申請截止日。
桃園市立中興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