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3月14日府社障字第1120062600號函辦理。
二、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相關活動執行應有無障礙友 善措施,為確保聽覺、語言功能障礙者資訊近用權益,請貴校參酌「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下 載網址為https://crpd.sfaa.gov.tw/宣導專區),於辦理的記者會、活動、課程時,視需要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 打服務或使用AI即時字幕。
三、若貴校倘有手語翻譯員或同步聽打員需求,可逕洽申請本市手語翻譯服務中心(下載網址http://www.tysltsc.xcom.tw/about_us/)或同步聽打服務受理單位(下載網址 http://www.soundshine.org.tw/OnePage_1.aspx? id=302),以保障服務品質。
四、檢送旨案申請表相關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