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1年111年7月28日桃教特字第1110067818號函辦理。
二、研習第一場日期為1月13日及第二場日期為2月7日,其他地 點、講師和主題等資訊請參考附件「研習一覽表」。
三、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教師。
四、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https://drp.tyc.edu.tw/TYDRP/ActQry.aspx),輸入活動編號點選查詢並報名。
五、敬請貴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教 師以公(差)假登記參加研習,全程參與者核與相應參加場 次之研習時數。
六、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