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區決賽(個人組及團體乙、 丙組)訂於112年2月21日至3月11日假本市桃園展演中心展 演廳舉辦。
三、為利參賽隊伍熟悉比賽場地並公告相關配合規定事項,訂 於112年1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桃園展演中心展演 廳召開旨揭領隊會議,並實地勘查比賽會場;相關資訊將 於會後公告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 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請自行下載參閱,以維自身權益。
四、為配合防疫措施並確實掌握出席人數,請出席人員務必於112年1月7日(星期六)下午4時前,至以下網址 (https://forms.gle/uBhegsqH6CeqjrT96)完成線上報 名。
五、請貴縣(市)協助轉知所屬參賽學校派員參加,並惠予同 意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因會場周邊停車位有限,請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提前 出發,俾利準時與會;展演廳內部嚴禁飲食、飲水,敬請 與會人員協助配合。
七、檢附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領隊會議議程、流程表、 交通路線圖及周邊停車資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