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11818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以下簡稱輔導群)為落實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教 學品質之目的與精神,擬訂旨揭藝術才能/藝術才能資賦優 異專長領域輔導群專業對話機制,相關訊息摘述如下:
(一)服務內容:課綱導讀轉化、課程教學分享、課程計畫諮 詢及其他教學相關。
(二)執行方式,分為網路及到校諮詢,分述如下:
1、網路諮詢服務:透過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聯絡我們】或輔導群臉書專頁【訊息】,進行通訊詢 答。
2、到校諮詢服務:
(1)採行到校及縣市實體或視訊諮詢服務,時程以半日 為原則,學年度辦理日程為111年10月至112年6 月,申請表格式如計畫附件 2,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H6KyBV82Xvt7emyF6。
(2)依輔導群行事曆,到校諮詢服務第2學期申請,音 樂組、美術組及舞蹈組以安排於112年 3月6日、3 月13日及3月27日(星期一)為優先。
(3)申請之教育階段優先以國中、高中及國小為序。
3、申請程序:
(1)網路諮詢服務:經問題蒐集及釐清後,提交輔導群輔導員或專家委員評估,依問題性質採直接答覆, 無法直接答覆之問題亦回覆處理情形,以 5 個工作天回應為原則。
(2)到校諮詢服務:自即日起至遲於預定到校或縣市日期前兩個月為原則。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賴助理,聯絡電話:02-7749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