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1 月 15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10101066 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採網 路報名方式辦理,安置對象為 111 年 12 月 31 日前於教育部特 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並確認之身心障礙學生為限。
三、倘校內有學生欲報名臺中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 導安置,建請派員參加旨案說明會。請參加人員請於 111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四、臺中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預計於 111 年 12 月 1 日公告,網路報名作業時間預計為 112 年 2 月上 旬辦理,相關作業期程將另案公告,屆時請依簡章規定時程辦理。
五、檢送臺中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 會時程表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