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貴校所報「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一 案,本局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7月23日召開「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 校課程計畫」第二次審閱會議決議辦理。
二、有關本市各級學校課程計畫備查通過公文日期、文號及課 程計畫應於學年度開學前公布於學校網站首頁專區。本案 攸關本市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成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將以不定期抽查方式進行審閱。請貴校務必於110年8月 13日(星期五)前完成課程計畫上傳學校網站首頁專區, 俾利家長及學生查詢。
三、本次各校課程計畫共通性問題說明如下:
(一)領域課程:課程名稱與內容須依據課綱修正,請各校撰 寫計畫再次確認。
(二)校訂課程:彈性學習課程有其規範,包含統整性主題課 程、特殊需求課程、社團活動及其他類課程。英語不可成為彈性課程名稱,資訊教育可參照本市制定國小資訊 教育課程綱要撰寫。
(三)法律議題:性別平等教育及家庭教育需注意正式課程以 外實施之時數(節數)。
(四)課程計畫各項程序需完備,需附上課程發展委員會及特 推會之紀錄。
四、請貴校依說明二、三積極辦理課程計畫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