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8月30日桃教學字第1070069803號函辦理。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置專任輔導教師實施計畫如附件。(1070830版)
專任輔導教師不得兼任行政職務、擔任代導師、領域召集人、高關懷班導師、技藝班導師等,亦不得兼代課。
桃園市立中興國中